转发省教育厅:2024年春季学期高等学校开学《安全温馨提示》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4-02-24浏览次数:53

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

各位同学:

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,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,请仔细阅读学习。

1.注意人身安全防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,不无证驾驶机动车;不私自下水游泳,防止发生溺水事故;有特异体质、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,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;学习、生活、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,可向辅导员、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;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,提升安全素养和自救逃生能力。

2.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、直播、QQ群、贴吧不接触不参与;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,不参与买卖电话卡、银行卡,不出租自己的QQ账号、微信账号,不点击未知链接,不轻信陌生来电,不透漏个人信息,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,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;防范各类“套路贷”,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。

3.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外出锁好门窗,严禁夜不归宿,不得留宿他人在宿舍住宿,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;注意用电安全,不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,不使用大功率电器、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,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拿回宿舍充电。

4.履行离校请假手续有事离校须向班主任和辅导员请假、报告,经批准后方可离校,同时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班长、舍友、家长;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;参加勤工助学、社会实践、实习求职等活动应告知学校和家长,谨防传销、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。